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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教育部将在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是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的重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国家战略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指引(试行)》(见附件1),对国别和区域研究定位清晰、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对外交流基础进行申报。

三、请各部门于3月15日(星期三)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见附件2)一式两份送交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kyc@zufe.edu.cn。

 

 

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3月10日

 

附件【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76
附件【附件2 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doc】已下载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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