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9年度全省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的具体任务和当前统计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数字经济引领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及统计服务、浙江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机遇及作用、“四大建设”助推浙江现代化建设、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统计应用和统计理论方法创新等研究,具体参见《2019年度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指南》。
二、申报时间
时间:截止2019年4月22日。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重大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正高(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经验,在统计、经济等领域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2.重点课题。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由两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
3.青年课题。课题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中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基地课题。课题负责人为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申报课题需结合各自基地特色、学科优势和研究特长,围绕统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每个基地申报数量为至少一项,但不超过三项。
每位负责人一般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一式11份和电子版;
2.《汇总表》电子版。
四、经费资助
通过结项评审的重大课题给予4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重点和青年课题根据结项评审等级给予不少于0.8万元的经费资助,基地课题经费资助根据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启动经费在课题立项计划公布后开始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