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号)有关要求,学校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后组织校外专家进行了严格评审,形成公司拟向教育厅推荐的成果和备选成果。现将16项拟推荐成果和5项备选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6项拟推荐成果排名不分先后,如学校推荐名额增加或16项拟推荐成果中有因故取消推荐资格的,将按排序从备选成果(按表内排序)中递补向教育厅推荐。
公示期自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与校科研处联系。提出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电话:0571-87557069 87557070
Email:kyc@zufe.edu.cn
联系人:邵燕波、陈鹏
科 研 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