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公司2017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立项25项,其中重点课题7项,一般课题18项。现予以公布:
序号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成 果完成时间课题等级117NDJC022Z基于动态效率增进的浙江省工业资本投入结构性改革路径研究刘毅群论文2018-12-31 重点217NDJC023Z浙江贫困动态演化路径与精准扶贫的机制创新研究王建英论文2018-12-31 重点317NDJC024Z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幸福浙江构建:指标、模型及实证检验蒲德祥论文2019-8-31 重点417NDJC025Z实体企业金融化对浙江企业创新的影响及其经济后果研究李文贵论文2018-12-31 重点517NDJC026Z绿色情感对绿色消费行为决策过程的影响:混合研究方法视角王建明专著、论文2017-12-30 重点617NDJC027Z群体抗争方式变迁与地方政府互动逻辑——基于浙江省近十年来典型抗争事件的研究王永胜论文2018-9-30 重点717NDJC028Z汉英双语者句法加工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邓太萍论文2018-12-31 重点817NDJC164YB全球价值链嵌入对浙江省制造业碳生产率影响与提升路径研究林 基系列论文2019-7-30 一般917NDJC165YB非正规经济对居民收入的影响效应及作用路径研究——基于SAM方法刘 波论文2018-12-31 一般1017NDJC166YB财政激励对我国器官捐献的影响效应及推进机制研究郑 恒论文2018-12-31 一般1117NDJC167YB地方人大、政治约束与绿色发展:理论机制与经验证据鲁建坤论文2018-9-30 一般1217NDJC168YB财政制度变迁的特征识别及其经济效应研究张雷宝专著、论文2019-8-31 一般1317NDJC169YB持续性产能过剩、地方政府与金融分权倪 霓论文2019-6-31一般1417NDJC170YB全面二孩政策下浙江省城镇育龄职业女性工作家庭平衡的追踪研究曾垂凯论文2018-12-30 一般1517NDJC171YB基于高频数据的统计套利策略研究沈银芳论文2018-12-30 一般1617NDJC172YB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研究李 伟论文2018-6-30 一般1717NDJC173YB“民族在场”的宪法实施进路研究唐 勇论文2018-6-30 一般1817NDJC174YB行政决策司法审查制度研究茅铭晨专著2019-6-30 一般1917NDJC175YB基于“房地分离”的浙江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创新研究王直民论文2018-6-30 一般2017NDJC176YB商会在地方政商关系非人格化转型中的功能及其实现机制研究宋晓清论文2018-12-31 一般2117NDJC177YB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下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和实施路径研究宋夏云论文2019-6-30 一般2217NDJC178YB《元始无量度人上品妙经四注》训诂研究叶贵良专著2018-12-31 一般2317NDJC179YB基于教育大数据的学习行为分析研究张 滨论文2018-9-30 一般2417NDJC180YB普拉斯诗学思想研究魏丽娜论文2018-6-30 一般2517NDJC181YB俄国象征主义诗歌意象研究姚晓萍论文2018-9-1 一般
1、最终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必须有2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要求最终成果至少有一篇必须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一般课题必须有一篇是核心期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递交若干篇成果要报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应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后期资助正式立项课题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修改完善书稿,并将书稿的电子版发至省社科规划办信箱。规划办将统一标识、版式,交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后期资助修改课题19项,须在2016年10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书稿修改,经专家再次审定,确认是否正式立项。
2、资助经费
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出版经费4万元;自筹经费课题为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自行筹措。
省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
上述课题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在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迟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规划办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浙江社科网”下载)。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规划办。课题完成后,请课题负责人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4、成果转化
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请各课题承担单位接通知后,及时告知课题负责人从浙江省社科网(网址:http://www.zjskw.gov.cn)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填写时请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或A3)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3)“资助经费”栏的填写以本通知的资助经费为准,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
各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3份于9月26日前送交科研处。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