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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6

各部门、各单位:

为强化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省151人才工程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151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浙联办〔20114〕2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公司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151人才培养期满综合考评

(一)考评对象

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09年后已从第三层次选拔为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达到领先水平。

(三)考评程序

(1)考评对象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所在二级学院(部)进行评议,并将材料报送人事处;

(2)学校将材料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3)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4)符合综合考评要求的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四)报送材料

1.《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电子稿);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2)1份。

二、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2012年(含)之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所有培养人员,自入选工程至今所做出的主要业绩成果。

(二)报送材料

1.2011年、2012年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附件3)1份;2010年(含)之前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附件4)1份。

三、报送要求

凡列入考评对象、统计对象的教师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及时提交材料至各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对考评对象进行评议后,全部材料须于4月7日前汇总报校人事处(行政楼306)。

联系人:刘畅 电话:8755 703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1. 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

3.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

4.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

5.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4年3月26日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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