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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申报温州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

“十三五”时期是温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五年。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形成若干具有较强战略性、基础性和应用性的研究成果,夯实“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基础,温州市发改委、温州市社科联决定联合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各类智库。

三、研究内容

为充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课题应立足问题导向、战略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温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着重分析温州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对策措施。申请人可根据《温州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指南》的基本要求,提出研究方案。

四、具体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研究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正高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五、时间安排

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研究方向和题目,如实填写《温州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11份,并于2014年9月29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研究经费

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确立一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温州市发改委将给予一般为每项10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

七、课题立项

选中课题由温州市发改委和温州市社科联联合发布立项通知,课题等级为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


 

                                                                科研处


附件【温州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温州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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