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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知

关于办理2013年度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缴费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2

各二级学院(部)、员工各班: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公司老员工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10〕13号)和《浙江财经学院老员工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浙财院〔2009〕15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医院代为办理2013年度在杭高校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老员工医保)新生参保缴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参保对象

    新参保对象是指公司2013级全日制本科员工、全日制研究生。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杭州市区户籍员工不纳入老员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二、缴费标准及免缴标准

    老员工医保保费按年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财政补贴90元,员工个人缴纳30元。持有《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老员工,经市医保局认定后免缴保费;经学校认定的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由学校承担保费。

    三、缴费方式

    新参保2013年度老员工医保的员工,费用将于9月18日由学校统一从员工本人校园一卡通内扣除(含免缴人员员工),请确保9月18日一卡通内余额高于30元;经市医保局认定的具有免缴资格的员工以及学校认定的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之前所缴保费将退回员工本人校园一卡通内。

    四、相关材料及提交时间

    1、请各二级学院在《2013级老员工新参保申报表》(附件一)的基础上对2013级新生参保员工信息进行确认和新增。

    2、收集符合免缴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证件内需登记员工本人姓名;复印件须含证件封面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员工姓名、班级及手机号码。

    3、各二级学院请以学院为单位(包括研究生)于9月18日前将《2013级老员工新参保申报表》电子表格、纸质表格(需经员工本人签字后加盖学院章)和免缴人员佐证材料交至校医院(后勤服务楼201室,联系人:王娉,联系电话:86754646),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weishengsuo@zufe.edu.cn

    五、其他

    1、请各二级学院协助做好老员工医保的宣传工作,有关老员工医保政策的问答请参考《杭州医保政策宣传(老员工分册)》(附件二)。

    2、由于新参保名单的电子表格需要导入至杭州市医保办电子系统,因此请勿修改电子表格的格式,以免导入错误而引起员工脱保,造成患病员工及家庭的巨大损失。

    3、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3年度老员工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城居医保待遇。

    4、具体保险理赔事项请垂询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

 

    附件:1.2013级老员工新参保申报表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老员工分册)

 

 

 

澳门十大正规老牌网老员工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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