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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员工各班:

根据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6-2017学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员工(包括2016级新生),东方学院贫困生认定另行发文。

二、认定档次

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2个档次。

三、认定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烈士证》或《五保户证》或《社会福利机构监护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员工,残疾员工持有贫困证明可认定为特困等级。另外,来自边远贫穷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差,无直接经济来源,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相近,经学院核实确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员工可申请调整认定为特困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员工:(1)低保标准以上、低保标准150%及以下家庭的员工;(2)因突发事件及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3)残疾员工(须持有《残疾证》)。另外,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150%相近,经学院核实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的员工可申请补充认定为一般困难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1)有超过其他普通同学的过高消费行为,如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2)在校外租房或经常不在学校员工宿舍住宿的;(3)在校学习期间经常在餐馆、酒店就餐而不在学校食堂正常就餐的;(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5)有其它不诚信行为或接受资助后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不服从学校教育管理的。

四、工作程序

1.各学院要按照《浙江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浙财院[2007]203号)和《浙江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补充意见》(浙财院学〔2010〕11号)文件精神,在员工中进行宣传,认真开展民主评议与调查核实,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资格认定工作。

2.需要申请认定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要如实填写《澳门十大正规老牌网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需要申请调整困难等级的员工如实填写《澳门十大正规老牌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调整认定等级申请表》(附件2),按表格要求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开学后提交学院作为审核依据。

3.9月初,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组织申请员工填写《澳门十大正规老牌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对照认定标准,结合员工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民主评议,拟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经民主评议、调查核实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上报学校审核,同时提交电子版贫困生汇总表,相应纸质原始证明材料汇总备查(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认定小组汇总审核,召开评审会讨论决定调整困难等级员工名单,最终形成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数据库,作为学校资助工作的依据,并进行动态维护。

5.在认定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贫困生资格,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附件中所有涉及家庭收入的地方均不能有任何涂改,人均月收入必须计算正确,否则作废。

(2)所有需要盖章的地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到父母单位盖章(若父母均城镇无业,则要街道盖章;若父母均务农,则要村委会盖章)、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3)表格上交方式:9月11日交给各年级助困负责人处,也可直接交到澳门十大正规网站排行榜421员工工作办公室吴老师处。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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