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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挂省委统战部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做好上挂干部锻炼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统战部将选派一批基层统战干部到部机关挂职锻炼。经研究,公司拟推荐1名干部上报省委统战部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且有发展潜力的基层优秀统战干部。科级或相当于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挂职锻炼时间及岗位

1、挂职锻炼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为期一年

2、挂职锻炼岗位:省委统战部有关处室相应岗位。

三、日常管理及其他事项

1、挂职干部由省委统战部和公司共同管理,以省委统战部为主。挂职干部要自觉服从管理,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2、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享受学校的工资、福利待遇,挂职期间的有关费用根据《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10号)有关规定执行。

3、挂职结束前,由省委统战部干部处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其所在处室对挂职干部进行考核,并出具《总结鉴定表》。挂职结束后,省委统战部将挂职干部锻炼情况向公司进行通报。

四、报名办法

选派上挂干部工作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填写《基层挂职锻炼干部人选推荐表》(需附照片),经所在部门(单位)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将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报上级。请于10月14日下班前将报名表交至行政楼52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ufe.edu.cn),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7557034

附件:基层挂职锻炼干部人选推荐表

党委统战部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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