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45号)和《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2〕115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安家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7年12月31日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期满出站后首次就业在浙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工作协议;或在浙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3.未申请享受过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工作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申请方式。
博士后登录浙江博士后网“浙江省博士后资助申报系统”(zjbsh.zjhwrc.com)注册并填写电子申报材料。
(三)其他说明。
1.安家补助每人3万元。经费使用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2〕115号)执行;
2.今年实施网络日常申报工作。请申报人于3月30日之前完成网络申报,申请材料经学校全信息公示后,通过浙江博士后网站申报,由省直单位、各市人力社保局在网站后台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
3.2018年1月1日后进站或期满出站留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资助工作,另行通知。
人事处联系人 张斌,电话:87557316,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