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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做好2015年公司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5〕1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公司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兼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访问工程师选派条件参照访问学者,可以适当放宽。

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的选派须依照《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进修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浙财院(2006)179号)执行,同时,为妥善解决教职工进修与教学科研工作间的矛盾,同一教职工两次进修须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非脱产进修与非脱产进修时间一般须间隔半年,非脱产进修与脱产进修一般须间隔1年,6个月(含)以下脱产进修与脱产进修时间须间隔2年,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含)脱产进修与脱产进修时间须间隔3年,一年及以上脱产进修与脱产进修时间间隔4年。

二、推荐类别、资助标准、推荐名额与推荐程序

(一)推荐类别、资助标准与接受访学导师

A类访问学者: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学校予以配套。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由教育部将资助经费拨付给接受学校。参访导师仅限于教育部高校团队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中所列导师。

B类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经费由高校从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及学校团队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本科高校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实践应用性强的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的实践锻炼。

访问学者请登录浙江省高校团队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的访问学者专栏下载查询2015—2016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二)推荐名额

申报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A类)限额选派1名,由省教育厅择优向教育部推荐。B类本科高校访问学者、高职院校访问工程师不作限额推荐,由各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

(三)推荐工作程序

1.拟申请A类访问学者教师查询教育部高校团队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http://cce.whu.edu.cn/szpx/jinxiu/chaxun.asp)或《有意向接收高校访问工程师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附件1),联系接受学校及导师以达成初步意向,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部门同意,5月11日下班前交至人事处。

2.拟申请B类访问学者教师查询《2015至2016学年度浙江省高校面向全国接受访问学者导师和专业一览表》(附件3),联系接受学校及导师以达成初步意向,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B类)》(附件4)报所在部门、人事处同意后,由教师本人联系接受学校及导师在《推荐表》上签字、盖章,在6月19日下班前将《推荐表》交至人事处。

三、管理考核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A类、B类访问学者返校一年后,选派学校须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按程序进行考核。今年省教育厅将对2013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2014年选派的访问工程师进行考核,请有关教师按要求进行考核。高校B类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纳入“浙江省高等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http://124.160.71.139/a/index.do)统一管理。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访学研修、实践锻炼经历及其业绩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重要依据。

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团队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A类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于5月11日下班前上报人事处,B类(含访问工程师)《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于6月19日下班前上报人事处。因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材料时间较紧,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光先,电话:87557316,E-mail:szgl@zufe.edu.cn

附件:

1. 有意向接收高校访问工程师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

2.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A类)

3.2015-2016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4.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B类)

人事处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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