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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营造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新常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促进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重要渠道,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参加对象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所有党员,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可以吸收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由二级党组织统筹,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组织。

二、时间安排

确定双周周二为“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二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前移或顺延,原则上必须在本月内完成。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注重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员固定活动日”的重要内容,通过将“党员固定活动日”与党内政治生活融为一体,切实保持党员组织生活常态化。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讨论党组织工作计划、发展党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等党内工作;围绕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党员评议工作。

(二)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党员固定活动日”全过程,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围绕党史国史、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章党纪、领导讲话等内容,组织开展以“书记讲党课”“党员讲传统”“典型讲事迹”为主要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以素质教育为基础,通过举办专题学习辅导,不断增强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和引领创新创业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实施“党建领校”战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平台走进基层、走进师生,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社会所需,积极与教工党员“三联系”工作、员工党员志愿服务“1+1”活动有效结合,深化各类党员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内生活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具体抓落实,做好“党员固定活动日”的谋划、安排、组织等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活动日的宣传引导,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认可度和活动参与率。从今年9月份开始,各二级党组织要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并将活动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开展。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开展好“三会一课”、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等活动,精心设计活动主题,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增强活动吸引力,提升组织生活实效。要对“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进行全程记实,建立活动管理台账,详细记载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党支部记录本》,做到活动有资料、有记录、有考勤。

(三)严格督促检查。集团将把“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进行考核。学校组织部将结合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通过现场走访、调阅记录、座谈交流等形式,定期督查“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活动开展落实机制,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党员参加活动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对每年不参加固定日活动累计3次以上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整改;对一些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启动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程序,通过纪律规定,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规范运行、落地见效。

贯彻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6735798,邮箱:zzb@zufe.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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