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8〕2号)(以下简称“151通知”,见附件1)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151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公司2018年度浙江省151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名额及重点范围
(一)选拔名额
1、高校限额推荐:上级分配给公司的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推荐名额为2名(不分层次)。根据上级通知中的选拔重点,信工学院、数科学院限推2人,其他学院(研究院)限推1人。
2、通过省内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院士、特级专家推荐的人选,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二)重点选拔领域
围绕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物联网、机器人、集成电路、虚拟现实、区块链、高端软件、数字海洋、数字文化、网络空间安全等数字经济领域开展选拔。选拔的重点为列入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选拔重点产业引导目录的通知》(见附件3)中的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
龙头企业参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见附件4)中的附件1和附件3名单。
二、 选拔条件
申报人员目前正在从事数字经济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或创办的数字经济企业运行良好,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各层次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资助人选须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级有关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目前正承担着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项目立项书注明50人以上且项目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二)第一层次人选须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有关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目前正承担着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项目立项书注明30人以上且项目金额800万的项目负责人。
(三)第二层人选须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有关数字经济领域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目前正承担着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项目立项书注明15人以上且项目金额500万的项目负责人。
(四)其他条件按《151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五)已入选《151通知》规定的可直列的国家级人才工程外的其他国家级人才工程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省151各层次人才。
(六)每位申报人同一年只能被推荐一个层次一个类别,已经通过综合推荐和其他专项推荐到省里的不能再推荐数字经济专项。
三、 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人员登录“浙江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gccrc.zjhrss.gov.cn),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提供项目立项书及其他可证明其相应能力的材料。
(二)申报人员选择申报计划,根据个人申报类型,对照相应评审标准,在线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通过龙头企业、院士、特级专家推荐的人员还需上传举荐表扫描件。同时将《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系统填报后导出)《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5)和附件证明材料各打印1份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
(三)请各学院(研究院)对本部门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材料(部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个人申报表)于2018年9月14日(周五)下午14:00前将校内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303室。注:推荐单位需填写部门申报汇总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凡涉及到的成果需提前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申报部门需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
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1283;地点:行政楼303;E-mail: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59;地址:行政楼116室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7161;地址:行政楼323室
附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8〕2号)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151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工作的通知》
3、《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选拔重点产业领域引导目录》(浙人社函〔2018〕70号)
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附件
5、《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数字经济专项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
6、《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数字经济专项部门推荐汇总表》
附件
7、《省151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培养人选龙头企业举荐表》
附件
8、《省151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培养人选专家举荐表》
附件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